1.如果神都已經安排好劇本,神憑甚麼審判世人呢?
2.如果神都已預定好結局,我們還需要警醒禱告嗎?
3.如果神什麼都能,為什麼要託付這麼多美好聖工給人呢?
3.如果神什麼都能,為什麼要託付這麼多美好聖工給人呢?
這不是神學論述,而是幾個自我省思的好問題。很多神學的問題,世人已經討論了好幾百年,沒有定論,因很多的論述,似乎再找法律漏洞或是在為自己找辯護。
在羅馬書第一章中提到: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20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做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1:21-23 )
神的預知並不代表人不用負責。
神的預定並不代表人不用參與。
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並不矛盾。
人的抉擇:
神在今生對一個人所能施加的最大審判,就是把他交在他自己所誇耀的自由意志的手中。因為神給人自由意志,有選擇的自由,走神的道路是我們刻意的選擇,是我們心裡的決定。神早已預備,加上我們有抓住機會回應呼召,神早已預備道路,加上我們刻意走在這道路上,加入神的團隊, 進到神的工作中。
神在今生對一個人所能施加的最大審判,就是把他交在他自己所誇耀的自由意志的手中。因為神給人自由意志,有選擇的自由,走神的道路是我們刻意的選擇,是我們心裡的決定。神早已預備,加上我們有抓住機會回應呼召,神早已預備道路,加上我們刻意走在這道路上,加入神的團隊, 進到神的工作中。
申命記30章:15「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16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 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 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5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7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羅馬書: 第二章)
結論:神的心意是願人人得救,神讓人人有機會參與在祂的計畫、在祂的旨意裡、進到祂的心意裡。願我們成為祂計劃的一部分,願我們成為神美好圖畫的那一小塊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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