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權、人權、政權
(資料取自唐崇榮牧師的《神權、人權、政權》)
第二章 - 政權的產生
詩八:3 - 93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并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
4便說,人算什么,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顧他?
5你叫他比天使(注:或作"神")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
6,7,8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里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
9耶和華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
創九:6
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
●大綱●
希臘文化的封閉系統
希伯來文化的開敞系統
人權的逾越與政權的產生
人權的誤用
壞的政權好過沒有政權
像這樣的講座,你如果每一堂都參加,你聽了整個系統,就容易建立一個架構﹔如果你整個來龍去脈,從因到果能夠很周全地去吸收,那你的信仰就有更堅固的支柱。我們不但要信,我們更要知道為什么自己這樣信?我們不但要知,還要知道我們憑著什么這樣知?這樣我們對聖經,我們對基督教信仰,我們對從信仰而產生的行為就能夠好好地負責任。
在至第一堂我們已經談到:「人權的基礎」、「人被尊重的本質」是什么?就是「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樣式被造的」。凡是不愿意接受這個前提的人,他也沒辦法接受這個事實。但是,不承認自己是神所造的人,并不能擺脫「他是神所造的」這個事實。當我們討論人權,而不愿意接受「人是按照神形象樣式造的」這個基礎,我們其實也正在討論一個「不知我們從哪里來,也不知我們被造的目的是什么」的一種很模糊的事情。所以我們應當在基督教信仰的中間肯定神的話,讓神自己的話成為我們研究這個題目一個最重要的保証,讓神的創造把我們帶到一個可以知道「我們是誰?」「我們被造的目的是什么?」這個偉大、神聖真理的知識里面。
我們要讀兩處的聖經,第一處在詩篇第八篇第3-9節:「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并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么,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或作上帝)微小一點,并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里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耶和華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
第二處我們看創世記九章6節:「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我們剛才所讀的這兩段聖經,是全本舊約中間非常特別,絕無僅有的論到「人的價值、人在宇宙中間的定位以及人權的范圍」的經文。
希臘文化的封閉系統
「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并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這句話表示人面對這偉大無際的天空時,對自然界以及神在自然界的地位所產生的反應。我們看萬有之后就能夠對萬有產生回應,這是人與動物不同的地方。而人能夠對所造的產生回應,這就顯示出人的價值之所在。希臘文化和希伯來文化不同的地方是:希臘文化看見神所造的一切,它并沒有認定有一位創造這一切的神﹔所以,他的回應就不是向神回應,他的回應就是向自己的本能和自然的本質回應。整個希臘文化掉入一個封閉的系統里,沒有辦法產生對神的信仰。希臘文化就在宇宙萬象中間觀察并歸納出一些原理,找到一些統一性的原則,然后把這些東西當作知識,來教導其它還沒有認識的人,這樣就產生了研究、探討、分析、觀察、歸納的果效。因此,希臘哲學與自然科學從起初是沒有分別的:當他們研究哲學的時候,就是研究一切的智慧,所謂「哲學家」,在希臘原文就是「智慧的愛好者」,他們對萬象的研究所寫下來的書就成為「哲學」,而這些「哲學」,特別是蘇格拉底(Socrates,BC 469-399)以前的哲學,有許多是探討自然界所產生的智慧結晶。在這段時期,所有希臘哲學家所寫的書,可以說多數有兩個共同的主題:第一就是自然,第二就是原理(On Nature and On Principle)。其基本觀念乃是先假設這是個萬象奇妙的世界或大自然(the Cosmos)。希臘文的 Cosmos 這個字可以被解釋為「這個地球」、「這個人住的世界」,也可以被解釋為「整個我們所能見的這整個自然界。」這個世界在希臘的思想里面是一個能自我成全、自我滿足、自我解釋的一個世界﹔所以用這個世界里面的一切,就可以解釋這個世界里面的一切,而這世界就是一切的一切。這樣,在這世界之外是否有一個超然的創造者?在時間之上是否有一位永恆的超時間者?在空間之外是否有一位偉大、無所不在的超空間者?他們就沒有答案了。
田立克(Paul Tillich,1886-1965)歸納希臘的宇宙觀是一個 Plastic World 的宇宙觀(像塑料一樣單調的、死板的世界觀)。那是一個自我成全、自我滿足,以為在這宇宙里面已經有了一切,而這宇宙以外則是莫明其妙、不知其它的一種宇宙觀。希臘的哲學和宇宙觀所產生出來的,不管是方法論或是結果,都可能帶來專門解釋這個世界的相當高深的自然科學,直到蘇格拉底的時候才產生一個新的方向。這個方向就是「人哪!你只知道你之外的一切,這樣你滿意嗎?」、「你明白這自然界一切的奧秘,你以為這就是智慧嗎?」、「如果你知道你之外的一切高山、大海、天文、地理,卻不知道你自己里面有什么東西,難道這就是智慧嗎?」所以,智慧和哲學的方向從蘇格拉底之后,就從向外探討的自然科學,轉變成對人自己本身的研究,以及對倫理責任的一種研討,這是希臘智慧一個大的轉向。從此之后,人對自己價值的肯定、對自己的了解、對自己應當做什么等等這些智慧,就成為倫理學的一個基礎。這樣,哲學就不再單單是研究「自然」了,哲學也研究「人」了。而當人把自己當作研究萬有的對象之一的時候,當人把人本身當作對象來研究的時候,我們就進入了一個主客不分的混雜狀況中間。
「我是誰?」在這個大問題的下面還有三個問題:(1)「誰問?」人問!(2)「問誰?」問人!(3)「問什么?」問「人是什么?」。要「知」的就是要「被知」的,盼望「被知」的就是盼望「知」的,而這個「知」就以自己知的有限性去知自己被知的那個不可能性,結果就產生了「人類學」、「倫理學」里面眾說紛耘、莫衷一是的混亂狀況。
當我們研究「人權」、「人道」、「人性」、「人的智慧」、「人的責任」、「人的倫理」、「人應該做的是什么」等等問題的時候,就會發現人所能找到的答案都是相對性的。這和研究「自然」不一樣。自然跑不掉,它會乖乖地讓你研究,你就比較容易從它的現象中間歸納出一些比較正確、肯定、可靠的答案來﹔但是當你研究「人」的時候,你就從這個比較捉摸不定,十分動態的對象,找到比較相對、不十分確定的答案,這也就是「心理學」和「科學」不同的地方。「二加二等于四」放諸四海而皆准,歷經萬代而常新﹔然而研究一個精神病患,讓他給十個不同精神科醫生檢查,找到的可能是十個不同的答案。所以「人」就變成比「自然」更難研究的對象。因為人以自己的有限性,要去研究人的無限的那些現象的根源,那是非常困難的﹔而且人的靈魂其實是非常、非常深奧的。
希臘文化對世界的貢獻是:人作主體,把自然當作客體,整個的架構、整個的前設(presupposition)就是人可以在自然界中間找到真正的知識,這樣的體認是相當有自信的,而這種自信的可能性,是因為人被造原本就是超越自然的,但這種自信變成極端,導致一個敗壞的結果,就是人把自己絕對化,取代了神,這是一種把自己「神化」的危機。把「希臘文化」和「希伯來文化」作一個比較,你發現希伯來文化研究大自然的時候,他突然間以開敞的系統講出一些超理性的話語,這就是你剛才讀到的聖經:「我看這個世界,我看月亮、星宿怎么樣安排,我看這是你的工作......。」這樣在「我」與「世界」之外就看見了有一個「你」創造世界、有一個「你」啟示我使我明白,這是何等奇妙的三角關系,你發現了沒有?
很多基督徒讀經就是讀、讀、讀......,只是為了多背一些經文來跟人家比賽,我不是這樣讀聖經的。我讀聖經的時候,盼望可以先了解古今中外各種學派,他們在同樣題目上(例如「宇宙論」)做過怎樣的論述,然后再看聖經高超的地方在哪里?聖經不同的地方在哪里?最后我才用最可能被人明白的詞句把其中的不同表達出來,使當代的人得著古舊的信息。這樣,現代的人可以在這一本古老的聖經中發現:那位永恆的神曾經在時空里面,借著啟示的方式,臨到某一個先知,使他寫下某一段經文,這些經文如今還可以向我講話。我們應該用這樣的原則來解經,用這樣的原則來看神的話語。
在我年輕的時候,有很多人說:「唐崇榮不再講聖經了,他在講哲學。」我就說:「主啊,赦免他,因為他所說的他不知道!」我清楚知道有很多所謂現代知識份子,他們用迷信的眼光來佩服基督教的聖經,卻用很現實的科學辯証法來輕看現代的基督徒。我很愿意把基督教帶到一個不被人隨便輕看的地步,所以在教會里面,我要糾正基督徒的錯誤觀念,在教會之外,我要把神的光透視到他們的世界中間,給他們看見:聖經的偉大、神的真實、信仰的寶貴、古老的信息、對現代人真正的效用是什么?
三千年以前大衛說:「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以及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詩八)。大衛怎么說呢?他怎么解釋這個宇宙的現象呢?這是「詮釋學」(Hermeneutics)的問題。我怎么解釋我所看見的現象呢?我怎么知道我所知道的是真的呢?我怎樣把我所知道的解釋給你聽呢?這是「詮釋學」的事情。「詮釋學」早在聖經第一章和最先的那几章就已經講出來了,直到二十世紀,人們才好好地把它發展成為一個新的學問,影響了哲學在二十世紀末葉整個的動態和新的方向。
「解釋」是很要緊的,同樣一件事物,你怎樣看?你從什么角度看?看了,你用什么觀念去了解,然后用什么語言去解釋出來,這是哲學家的一個很大的責任。因為觀念不同、角度不一樣、解釋的動機不同、用的語言不同,便產生了對真理的認識與真理的本體之間的莫大距離,也產生了對真理的不同的解釋中間不能避免的沖突。解釋和解釋的功能 -- 為所知的事下定義、為所見的現象做解釋,這就是「先知性的作為」。
人被造而為先知、人被造而為祭司、人被造而為君王,這是改革宗神學的「人論」當中很重要也是非常有貢獻和有建樹的見解。上帝把動物帶到亞當面前叫亞當為它們起名,這就是亞當作人而有人性尊嚴,能解釋萬有,能為萬有起名的那種主體性功能。亞當說:「你叫做『貓』。」它就逃脫不了,永遠就是「貓」。亞當說:「你叫做『獅子』。」它也沒有辦法脫離它的命運,因為它名叫「獅子」,這是人為它定的,它沒有辦法逃脫。直到今天,獅子還不知道自己是「獅子」,貓還不知道自己是「貓」。人為它起名,替它作解釋,這就把先知功能發揮出來了,然后每一個老師,再把這些東西解釋給學生聽的時候,就照著我們的祖先亞當原有的先知功能為我們解釋,讓我們的學生也知道這些東西是什么。就像當我們要選總統的時候,這個陣營的人就解釋另一個陣營的候選人說:「那個人只是外表像台灣人,但是沒有台灣心......。」!另一個陣營的人也盡量說對手的不是,解釋其不好的地方。從這一次大選中你就知道,台灣所有的總統候選人都肚量狹小,這是應當悔改的事情。沒有一個好好地講「我要為人民做什么?」,以這個為主體,反而大多是在講別人怎么不好、怎么不好。中國文化真是「禮義之邦」嗎?其實是「不禮不義」之邦。如果政權是要透過這個手段得著,這就表示「人性的尊嚴」被誤用,想要把別人的尊嚴先破壞,對別人做不好的解釋,然后再建立自己的尊嚴,這是「先知功能」的誤用。
希伯來文化的開敞系統
當人觀看神所造的萬有時,他就開始解釋。希臘哲學就以萬有中間的一切來解釋一切,在這樣一個封閉的系統里面去解釋所有的現象所代表的意義。若我只能從現象中間去找現象中間所代表的意義,那我怎么知道這現象之外還有更崇高的目的,有被造的原理呢?希伯來文化走另外一條路,是完全與希臘文化不同的。希伯來文化觀看神所造的,就說:「上帝啊,你所造的何其美!」所以,每次他看見現象的時候,就看見現象背后有上帝創造的目的,有上帝的榮耀在其中。你分辨出來了嗎?你聽到這個地方,你發現原來聖經和所有希臘最偉大的哲學最不同的地方在哪里了嗎?這是一個開放系統(Open System),這是一個看到萬有的美以后,他內心的深處,已經因為神的普遍啟示而觸摸到創造者在其中的形像,所以不是見萬象而結束,而是看見萬象中有創造者所投下的影子。而這些影子,這些記號,就是神做過事的痕跡、是神的手澤。希伯來文化看見神創造萬有之后,就創造了能管理萬有的人,其里面有神自己的形像。你看,這么偉大的希伯來文化,真是在世界上沒有可比的。雖然回教也說他們是受啟示的,但是當你把它里面的觀念和聖經相比,你就發現那是抄襲,那是在很久很久以后抄襲的結果。
創世記第一章記載神造萬有,以后造人。神造人的時候,就把神的形像、樣式放在人的里面。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為人像神。人與物不同、人與生物不同、人與其它所有被造的萬有的現象不同,就是因為人里面有神的形像和樣式。你用這種了解去看聖經,你就會常常看見那些偉大的心靈所建立起來的「知識論」的架構,就會看見人在神與物之間的地位。「神比人高,人比物更高。」這個架構一旦建立起來的時候,你就不會把物質神化、把人神化,更不會把神人化或是把神物化。提到這個從上到下的架構層次(Vertical Order)最清楚的聖經節在詩篇第八篇:「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并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么......。」在這段經文中,「我」在哪里?我在下面,星在上面,飛鳥在上面。我看上面的時候,我不是看它比我上,就自卑說:「我在它之下」 ,我不會因為看見這些比我擺列在更高的地方,我就產生自卑。因為我看到一個超越性的存在,是使這些被造的在我以下,所以我就奠定了人的地位并產生人的尊嚴。至于「人算什么?」,這是比較之后的嘆息,是先從體積和外表的大小來看自己的卑微。「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并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么,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么,你竟眷顧他?」人實在是微不足道!
前不久在雅加達,有一個修理冷氣的工人,我把他帶到三十一層樓上面,然后我說:「你要不要看下面一下?」他從來沒有在那么高的地方看。一看,嚇了一跳,他說:「人怎么像螞蟻?」我說:「你平常是不是以為螞蟻像人?」 「怎么這么小?」「人算什么?」這句話是很難講的,你知道嗎?我們平常講的是「他算什么?」很少講「我算什么?」但是,一個人的人生如果能從「他算什么?」改成「我算什么?」的時候,他就開始進步了。而如果你能夠把「他算什么?」、「我算什么?」總合起來說「人算什么?」那你就進步了。如果你能夠把「他算什么?」、「我算什么?」、「人算什么?」都放在神的面前說「我們算什么?」,你就更進步了。這都是層次的不同,這樣才叫做「進化」,「進化」不是尾巴少了一條,而且到現在翅膀還一直生不出來。人的進化不是那種生物的、機械的、外表的進化。你應當進步到一個地步,你的靈性高超到能夠與神發生關系。
說「人算什么?」這是自卑嗎?很低賤嗎?下一句是「你竟顧念他!」所以在這里就產生了一個看了萬有,衡量神、人、萬物之間的關系之后,所建立的整個宇宙觀的價值系統在里面。「我算什么?」我是你按著自己的形像創造的,你眷顧我們,拯救我們,啟示我們!這樣,這個「我」在宇宙中間的肯定,就是在與神的關系中間建立「我」超物質的存在、超生物的存在、超乎整個大自然的存在。我雖然被造比天更低、比星更小,比許多東西更微小,但是你派我管理天上的鳥、地上的獸、海里的魚,這樣人權的尊貴、人權統治的范圍,就超過了人以封閉系統解釋大自然的希臘哲學了。這也就是希臘的民主根本不是真民主的原因。
第一次把「民主」提出來的是雅典這個都市國家,而雅典的民主根本是假的。為什么我敢這么講呢?今天從歷史傳承下來的人文主義思想,把雅典的民主當作是整個人類最早的一道曙光、最先的一顆星,人們以為那可以使人類走向民主最先的啟發者就是雅典。我說雅典的民主是假的!因為在雅典有權選舉議會議員的人是少之又少的,這是壟斷人權,冒充自己才有人權,而侮辱其它人權的假民主。
在雅典的城市中只有貴族有選舉權,其它人沒有。這算民主嗎?這樣有人權嗎?在雅典選舉議員的時候,貴族中也只有男人有選舉權,女人沒有,這是民主嗎?在雅典城,几乎有一半的人非常貧窮的,還有一些人是有點貧窮的,他們都沒有選舉權,這是民主嗎?在雅典城那些被擄來當奴隸的那些人更是絕對沒有選舉權的,這是民主嗎?這種人權、這種民主是挂羊頭賣狗肉,是根本與聖經所講「人是按照上帝形象樣式造的」風馬牛不相及。而這段聖經還告訴我們:「你賜他尊貴榮耀為冠冕」。
人之所以是人,是因為人是尊貴的,是榮耀的。我認為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是不太誠實的人,因為他說:「不能對人性本質有任何的質疑才能建立人權。」這一句話的背后,他沒有清楚交待這個「人的本質」到底是什么?聖經是很正直、很誠實的,是那位真理源頭、有位格之真理本體的上帝,用他真真實實的動機,把真理啟示給人而寫下的這些真實的話語。上帝賜人榮耀、尊貴為冠冕,所以人就「冠冕堂皇」地超越一切的被造之物。人有尊貴、有榮耀,這個「尊貴」就是價值觀的基礎,這個「榮耀」就是道德性的基礎 -- 人有尊貴、人有榮耀作他的冠冕。這個尊貴、氣派、氣質,以及對尊貴價值了解的這種潛在能,使我們可以把我們所見的、所經歷的、所閃過我們腦海的一切事情,分等級來一看待。有一些你尊重它,有一些你佩服它,有一些你敬畏他,而最高的敬畏就是敬拜,那就變成了價值的最高峰。動物就沒有辦法用它的頭腦和它的心靈,來假設、假想出如何對不同對象加以分類,按不同層次來排列,沒有辦法!
你拿一些東西給狗玩,它不會把比較貴重的放在上面,比較便宜的放在下面。它可能把一粒球跟一顆金鑽混在一起玩,它根本沒有價值觀。它大概可以稍微知道這個比那個大,那是從體積看的。它不會分辨什么是尊貴的,什么是不尊貴的。動物沒有這種價值系統、價值觀念、價值意識。它只會很自私地看自己,這是它唯一懂得的價值,就是「我比別的更重要!」所以動物雖然有母愛,在飢餓的時候,母親有可能搶孩子的東西吃,這是很平常的。 「新世紀運動(New Age Movement)」的人企圖把人與萬物之間的界線挪開,使人不按照神所啟示的真理去對待宇宙,甚至還把這種觀念帶到基督教的中間來。我發現今天的卡通片、今天的許多電影背后有一個動機,就是要消除人與萬物之間的區別,把人只當作是宇宙萬物當中的一員而已。我們要很敏感地用神學性的眼光,看現在電影里面的哲學是什么,現在文學背后的價值衡量是什么?
「你賜他尊貴、榮耀為冠冕」所以人就「冠冕堂皇」地超越一切,成為神在地上的代表,成為神光輝普照萬有的一個小的光源,人就可以認知啟示的真理,人就可以知道應該怎樣定位自己。「你所造的在全地何其美!」我們怎么知道這萬有是美的呢?是因為神把認知美的本能放在我們里面,神把解釋萬有的那種先知的功能放在人里面。上帝造萬物,萬物卻不知道自己存在。這個桌子放在這么重要的地方,叫做「講台」。比它貴好几十倍的鋼琴卻放在旁邊,這不是從價錢來定的,因為這個桌子是一個講的地方,而那里是伴奏的地方。所以,鋼琴雖然貴,卻放在旁邊,而這個木頭做的、比鋼琴便宜的講台卻放中間,這種定位不是從它本身的價值,而是從它所要表達的價值的那個更高一層的認知而來,對不對?但是今天,你知道這個桌子是存在的,但是它并不知道自己存在,它也不知道自己為什么被擺在這里,它不知道它被擺列在比鋼琴更高的一個地位上、它也不知道鋼琴是存在的、它更不知道我們正在討論它的存在。所以,如果沒有能明白神創造萬有之意義的人存在在萬物中間,神造萬物就沒有多大的特殊的意義,可見人是超過萬有,也比萬有更有意義。
當上帝創造所有的星星以后,它們就靜默在那邊運行,照著自然律,照著神所定的軌道,一點也不能改變地轉動著,雖然有千千萬萬噸的重量,卻只能夠被動性地照著自然律運轉。但是突然間,被造界中間有一個很小的星球叫做「地球」,里面有一個很小的衛叫做「大衛」,這個大衛就突然說出:「上帝啊,我觀看你所造的一切,再看我們人的價值!你所造的何其美!你用榮耀、尊貴作人的冠冕為我們戴上。你是上帝!是啟示真理的神,我明白了!是你創造了這一切。」你想神造萬有之后,他看見大衛能夠有這種認知、能夠對他所啟示的真理有這樣的了解,他的心何等滿足。神說:這几句話,要放在聖經里﹔這几句話,要在几千年以后的台北世界貿易中心講出來。奇妙嗎?這是希臘哲學里沒有的東西。
有一個人問我:「為什么李敖可以被提名參加諾貝爾獎的征選?」另外一個人說:「因為中國人從來沒有拿過諾貝爾文學獎,很不好意思!」所以大概我們感到,如果我們沒有得獎就很可惜!而諾貝爾獎那邊也說:「唉,怎么這個大的民族,從來沒有一個人得文學獎呢?」但這些都是人為的解釋。那么如果你說:「唐牧師你的看法如何?為什么中國文學都不能得到諾貝爾獎呢?不是有一些像《紅樓夢》、《水滸傳》、《三國演義〉......等等偉大的文學嗎,為什么不能拿到任何一個諾貝爾獎呢?」我告訴你:在整個中國文學里面,無論是李白、杜甫、白居易、王維、或是我們現代的哲學家錢穆、牟宗三......等人,他們都缺乏「神、人、物」之間垂直(Vertical)的理解,而只有水平(Horizontal )關系的描述。
中國小說大多是打來打去的小說 -- 你殺我,我的孩子就殺你﹔如果我的孩子殺你,你的孫子就殺我的孩子﹔你的孫子殺我的孩子,我的曾孫就會殺你的孫子......所以,中國小說是沒完沒了的,因為殺不完的嘛!殺一個生六個,哪里殺得完?但是人與神的關系,神與自然的關系,神創造自然而人該怎么享受,人怎么樣從自然看見神的榮耀,這整套的東西在中國文學里面是沒有的。如果李敖能拿到諾貝爾文學獎,我們應當說他其實是不配得的,因為我們對垂直關系的了解是沒有的。
人權的逾越與政權的產生
整個希臘文化跟希伯來文化不同的地方就是:后者在開敞中間,看見超越的神﹔前者則是在關閉中間,看見我們要怎么解釋這個自然。所以,當人與人一同活在世界上的時候,你說:「人權在哪里?」聖經說:「在于管理萬有,包括天上的鳥、地上的獸、海里的魚。」我怎么管理天上的鳥、可怕的獸、海里的大魚呢?有些魚比人大几百倍,有些鳥飛得比人快几十倍的,有些獸比人強壯許多倍,我怎么去管理它們呢?在自然中應當有一個超自然的成份,才可能去管理這些只在自然界、自然律中間的被造物,所以,人發現自己有一個超自然的功能,能克服自然界的各樣困難。人是唯一能用工具的活物,連那些支持進化論、或是共產主義的人,都認為這是很重要的。其實能用工具所需要的智慧,就是把別的東西當作是我的用品、當作是我的工具、當作是達到我目的的手段的這種智慧,這就是人超自然功能的一個表現。那么,如果我能把別的東西當作是我的工具、當作是我的手段,那我為什么不把別人當作我的工具或手段呢?所以,政權就出來了。
政治界里面,千千萬萬的例子告訴我們:人把人當作工具、當作手段,來達到「使自己超越別人」的野心和目的。我在第一堂時說:神原先的計划中間并沒有「人管人」的政權。人管人,是犯罪之后才產生出來的﹔人管轄人最基本的一個單位,就是「丈夫管妻子」。丈夫使用權柄,管轄同樣是按照神形象樣式被造的女人。今天還有多少男人,不知羞恥地欺負、毆打比他更柔弱的女性?這是很不勇敢的表現,這是誤用權柄的表現。一個男人打女人,他就沒有資格作人﹔一個欺負弱者的人,是一個比弱者更沒有價值的人。難道因為人家有一些罪掌握在你手中、曾經犯過一些錯誤,你就以此為把柄去管轄他嗎?亞當啊,夏娃啊,你們之間的關系,已經變成了一個不平等的關系:女子要戀慕丈夫,唯恐失去丈夫,唯恐他的愛分給別人﹔而男子,他要把他的權柄擴張為欺負女子,管轄女子。其實這種「人管人」的權柄,原來是不應當有的。
法國哲學家魯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在他的《民約論》里面提到:「人生而平等,但從事實的世界可以看見,我們所接觸的世界卻是處處不平等。」「人生而平等﹔但是為了某種社會制度、某種特殊的關系、某種傳統、某種教義、某種的社會結構,如今我們看見是處處不平等。」這句話就暗示他里面所想象的「應當不是如此」 -- 不應當有人管人的事情﹔不應當有人管轄人,人用他的權柄去逼人、去蹂躪人、去踐踏人、去出賣人、去輕看人、去剝削人的這個態度。
馬克思(Kart Marx,1813-1883)也從這方面去發揮什么叫做「資本家剝削勞工」 -- 勞工一生一世中間最大的本錢,就是生到死之間的體力,而這些體力竟然被利用成為資本家發財的工具。所以他看到這是一個「人剝削人」的世界,于是最后發出了對后世影響甚巨的《共產黨宣言》:「全世界的勞工們起來!反抗那些剝削你們的人,你不必怕,因為你唯一的本錢就是你的勞力,你做得半死,不過是為了維持你的生活,使你的身體可以繼續生存,可以繼續有勞力來替他們效勞,你要掙脫這個捆綁,你不必怕反抗他們!」﹔「全世界的勞工起來,反對剝削你們的資本家,因為你最后所能失去的不過是鎖鏈而己,你不能失去什么!」我相信這是歷史中間最短、最精,也是最能產生效力的煽動言論,再沒有任何一種煽動性的言論,比馬克思、恩格斯在一八一四年提出的《共產黨宣言》,產生更大的力量。
馬克思到死的時候,他的《資本論》還不能列入德國任何一間大學,當作學朮課程來教導人,但竟然在他死以后,他的思想統治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人口。他好像替下層勞工建立了新的人權的基礎,他好像正在聲討那些剝奪人性尊嚴的人,企圖把人應有的尊嚴歸回給勞工。但是事實証明剛好相反,凡是接受共產主義的,全國都變成被剝削的勞工,變成沒有「奴隸」之名卻充滿奴隸之實的社會。
大約在一九七六年,正是文化大革命末期,那時有個人問我:「共產主義反對奴隸制度,而保羅竟說:你們作仆人(奴隸)的要順服你們的主人。基督教這么落后,你想她還能影響世界嗎?」我回答說:「聖經所說的話,要從本質去看而不是從現象去看。我問你:全世界最多的奴隸在哪里?就在中國!全世界奴役自己百姓最厲害的政府在哪里?就是中共!全世界最多的百姓沒有人權,一天要做十八小時工作的地區在哪里?就在中國!」所以沒有奴隸名稱的地方,可能實際上產生最多的奴役百姓的事情。而聖經說:「你們作仆人的,要順服你們的主人﹔你們作主人的,要待你們仆人如同弟兄一般。」(參:弗六:9﹔西四:1),這里就讓人類看見了聖經對人權的尊重。當我們還沒有辦法、時機還沒有成熟到可以廢除奴隸制度時,聖經已經超越時代的限制,把人與人彼此尊重、相愛的人性的尊嚴表現出來。那個問我問題的知識分子想了兩天低頭對我說:「我接受你的答案。」
親愛的弟兄姐妹們,人要管理自然界中比人更大、高更、更有力、更勇敢、更野蠻的動物,因為神已經這樣規定。但是當人認為「我如果連獸都可以制伏,你這個人我為什么不能制伏?」時,人就企圖逾越神所規定的,想要把人當作工具、把人當作產業、把人當作是可以欺負的對象,結果就是人侵犯人、人干犯人權、人踐踏人的尊嚴。這樣,就透過某一種形式達到整體性的成功,形成了那些違背神旨意的政權。
那么你說:「唐牧師,為什么你要加上『違背神旨意的政權』?是不是你心中先假想、有一些『合乎神旨意的政權』呢?」我要很嚴肅地告訴你:「政權的本身不是原先神所定的。」所以,政府的權柄是外加的。我這句話是藉用聖經的名詞把它發揮出來的,因為聖經說:「律法是外添的。」(羅五:20)律法如果是外添的,律法本身就不是從原來神永恆的旨意里面有的。律法本身既然不是神永恆旨意中所定的,就被稱為「外添」的,這是神自己用的名詞。然而律法里面的精意才是神永恆旨意中間應當有的。律法的精意可以歸納成三個名詞就是:公義,聖潔,良善。怎樣可以歸納成這三個名詞呢?這是羅馬書第七章告訴我們的:透過律法,人看見神的公義、神的聖潔、神的良善﹔也透過律法,我們才覺悟我們的不義、我們的不潔、我們的不善。這樣聖潔、良善、公義、才是原本的,而律法指証人的不潔、不善、不義,這是外添的。從神的寶座出來的權柄是永恆的,罪人隨便欺負、踐踏別的人的尊嚴的那種權柄是外添的,但這不像「律法的外添」那樣在神的啟示范圍之內。政權是外添的,政權的存在,不是神的旨意、不是神的計划、不是神的安排,是神的許可和神的任憑。
人權的誤用
在下一講,我談到「沒有權柄不是出于上帝的」(羅十三:1)的時候,你要注意:真正合法的政權只有一個,就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耶穌基督﹔因為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這「政權」是單數的。真正的政權應當擔在耶穌基督的肩上,只有耶穌基督一個人,是唯一合法的,在神永恆旨意中間的掌權者。那么其它的呢?那不是神的計划、不是神的旨意,而是神許可的。既然許可,而神就給他們某些權柄,而他們本身卻是最后要被神審判的﹔既然任憑,就是神暫時給他們一些權柄。這樣,每一個政權就不是絕對的。那你說:「為什么神要這樣許可呢?為什么神要在世界上許可政權存在呢?」讓我們回到先前所思想的:人權的濫用、誤用的后果是什么?當亞當聽夏娃的話的時候,美其名是「愛老婆」,但是追根究底,其實他是間接地侮辱上帝。你說:「愛老婆的人怎么可能侮辱上帝呢?」可能!因為你不但愛老婆,而且怕老婆,這就是世界災禍的開始。夏娃把這個果子給亞當吃,亞當吃了,罪就這樣進到世界來。所以亞當在接受夏娃給他食物的時候,他的解釋就是:「夏娃的盛情難卻,她動機不錯嘛!她吃了一口覺得好吃,再分給我,我作丈夫的體貼她的好意,就咬它一口!」后來,聽說夏娃先把那一口吞下去了,亞當后吃,吞到一半的時候,聽到上帝叫他,就鯁在喉頭這里,就變成了喉結,所以這個喉結又叫作 Adam's Apple。聽說喉結是這樣來的!我也不知道這種說法是從哪里來的?
亞當聽夏娃的話有什么錯呢?愛妻子沒有錯,對不對?愛妻子無可厚非,但是當你最親愛的人跟神的命令發生沖突的時候,你就不能說「我愛妻子!」就解決了,因為這里面是一個選擇的問題了。上帝說:「不可吃!」夏娃說:「吃吧!」「不可吃!」這是何等威嚴的話﹔「吃吧!」又何等的體貼。英雄難過美人關,體貼溫柔的聲音多么動聽,所以你就回應了。當你回應這個不當接受的恩、不當接受的盛意、不當接受的愛的時候,你有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在無形之中抗拒了神的命令和神的道?這是一件很重要的靈性問題。許多時候,當我們接受那些善意提供給我們的一切恩惠時,無形之中就等于我們同時抗拒了神的命令和神的道。所以一方面,我們接受親愛的人給我們的恩惠﹔另外一方面,我們卻已經離棄了神的總原則。就這樣,上帝說:「亞當,你在哪里?」「我在老婆身邊嘛!」「你應當在我身邊,讓我給你智慧,然后去照顧你的太太,讓她在你身邊,不是你先跑到她身邊而忘記到我身邊。」所以,上帝是嫉妒的上帝,你旁邊的人是誰你要注意!
參孫睡在大利拉的大腿上,就使他一生成為最不成功的士師。你注意士師記里面,所有其它的士師都曾經被記上一句評語,如:「某某士師在世,以色列太平多少年。」唯有參孫,這世界上最大力氣、最偉大的士師,竟沒有資格聽到上帝給他任何一句好評。你注意到了嗎?因為他不在神旁邊,他在大利拉的大腿旁邊。那么,既然你作爸爸的可以抵擋上帝,作兒子的就變本加厲了。所以抵擋神、不順服神的結果,就造成神權在人權中間沒有地位。你注意聽這些話:當神權在人權中間沒有地位,人權無意之中因為順服人意而超越神的權柄,當人權超越神權的時候,那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就變成敗壞的關系。你如果因為順服妻子而抵擋神,你的兒子就會說:「你既然可以抵擋神,我就可以殺弟弟了。」因為,人權之中已經沒有神權的管制,人權之中已經沒有那超然的神權。
印尼這几年爭斗的情形就是為兩件事:第一、經濟優越權﹔第二、法律優越權。很多人說:「印度尼西亞亂啦!」你是從現象看,而我是從架構看:現在印度尼西亞要處理的問題就是「到底應當為了經濟的蓬勃發展,犧牲法律應當有的權柄﹔或者要堅持法律的正義,然后把這些貪官污吏全部繩之以法?」這是法律優越權和經濟優越權之間的選擇。
我兩個月前在印度尼西亞講一篇道,其中提出几句嚇死人的話。我說:「印度尼西亞的道德要再重整起來,只有兩個可能:第一、把那些殺人的將軍全都繩之以法、或者全都槍斃掉。第二、那些貪污、侵吞百姓錢財,使全民進入痛苦的那些貪官污吏、和那些華人當中經常賄路的商人,全部都抓進監牢,印度尼西亞這個國家才有前途。」你們常常看見「排華」的新聞,就替中國人講話,中國人在多少國家里面勾結那些貪官污吏,做了許多違背百姓利益的事,你們知道嗎?我不因為自己是華人,就替華人講話。人不可以替什么人講話,只可以替真理講話,阿們?印度尼西亞如果要有前途、印度尼西亞的道德如果要改善、如果要有未來的新氣象,只有把這些將軍革職,把他們繩之以法,把那些貪官污吏和奸商通通抓進監牢,審判他們,定他們罪,否則印度尼西亞沒有前途。我講了這些話的一個半月以后,軍事強人韋蘭托就下台了,這表示神聽了我的禱告!但是,還有很多中國人沒有被抓去,表示神聽禱告聽一半。有一些很敗壞的商人,他們可以知法犯法而不被罰,可以用各樣的辦法,用錢收買貪官污吏,違背法律來敲詐百姓,把全國的財富歸在私人的戶頭,讓几千萬人在貧窮飢餓的邊緣,不能生也不能死。我告訴你,很多地方排華不是沒有理由的,很多中國人的富有,它的背后是罪惡。不要以為自己是中國人,就認為中國人做的就是對的。我們要站在真理的立場上講話,不然我就不是神的仆人,你也不是神的兒女。
該隱說:我弟弟獻的祭蒙上帝悅納。我獻的他不悅納,我這個大哥怎么作下去?我怎么有臉見人呢?所以我要把弟弟殺死!因為他比我弱、他比我小、他比我年輕,而我比他壯、比他大。所以,他就起來打他的弟弟,把他殺掉。他是用關公的大刀嗎?用劍嗎?我想不是,那時候可能這些東西還沒有發明出來。他憑著體力比他大就把他打死,他以為這樣就解決問題了,這是人權誤用的開始。他的爸爸可以管轄他的媽媽,因為媽媽體弱被爸爸欺負。「你管轄你的妻子,你的妻子戀慕你。」你可以這樣憑著你體力大隨便管轄人,我體力大所以我可以殺死人,罪就這樣變本加厲地臨到世界上了。這是人權的誤用﹔這是人性對人性侮辱的開始﹔這是人對人的尊嚴踐踏的開始﹔這是兄弟不像兄弟,沒有恩愛的開始﹔這是人間第一次世界大戰。就在那一次大戰里面,人口少了四分之一,本來有亞當、夏娃、該隱、亞伯,亞伯一死,四個剩下三個,對不對呢?
當被殺的人沒有人權的時候,也就是殺人的人誤用人權的時候。「我有權柄、我用我的辦法、我照我的策略把你殺掉,這是我的自由。」人權、自由、法治,這些東西就都產生在里面了。而神就說:「該隱,你的兄弟在哪里?」我很有興趣了解,神這樣問的用意在哪里?亞當吃的時候,上帝豈是說:「唉!你在做什么?你在吃什么?」上帝不是這樣問,上帝問亞當:「你在哪里?」當該隱殺死亞伯之后,神沒有說:「唉!你不愛弟弟嗎?你怎么可以殺死他呢?」他乃是問:「你的兄弟在哪里?」這兩句話都有一個基本的前提,就是:人的位份是神所尊重的,人的位份是神所關注的。人墮落的時候,不是從他的行為去定他的罪﹔人墮落的時候,不是因為他失去了某一種道德而變成墮落﹔人墮落的時候,是因為他先不看重自己的位份,所以就墮落了。這樣,墮落的事情、人的犯罪,是以「位份」去定奪的。「人啊,你在哪里?」「亞當,你在哪里?」「該隱,你的兄弟在哪里?」他們的位份已經失去了,已經離開了原先上帝所定的,這是聖經的總原則。所以,上帝批判天使犯罪的時候,用了一句話:「不守本位的天使。」(猶6)不守本位的天使叫做「墮落」、不守本位的天使叫做「犯罪」。這樣,罪就不是一個行為的問題而已,罪就不是一個違背法律的行為而已﹔罪就是:先輕看、先侮辱、先踐踏、先挪移神所為你定那原有的方位和原有的位份。罪就這樣子定了。
今天我們談人權、談人與人的關系、談民主的時候,我們要先肯定人應該有的地位在哪里?我們應當把人放在哪一個特殊的身份上面?那我們才能尊重人權,否則的話我們不能尊重人權。現在既成的事實就是權柄被誤用到殺人的地步,就是人的尊嚴竟然可以輕易地被別人隨意玩弄,該隱已經把他兄弟殺死了,連他殺兄弟的當時,神也沒有出面幫助他的弟弟。我們常常在苦難來到的時候,會問這個問題:「上帝啊!當人受苦的時候,你在哪里?那時候你在睡覺嗎?」當我的愛人被人強奸的那個時刻,為什么你不幫助?你讓她變成一個痛苦萬分的女子,你讓我不能娶到處女,上帝啊,你在哪里?」當這些慘無人道的事情,當這些人被強奸、搶劫、侮辱、殺害,當人受到蹂躪、踐踏的時刻,神在哪里?神為什么要等人權被剝奪了以后才來追討呢?神為什么不在該隱剛要下手殺死弟弟的當時,差遣天使來阻擋他、差遣天使來護衛亞伯呢?這是我們不能明白的,但是我們可以得到結論:神許可人誤用自由,神許可人濫用天然的權力、濫用人權。然后呢?這些被許可的一定要向上帝交帳,因為神權在人權之上。
我把「神權」放在「人權」之前,把「人權」放在「政權」之前。你說:「政權在現象界是一個遠遠大過人的權柄,為什么你卻把它放在最后呢?」我告訴你:一定要放在最后,因為政府的存在不是原先神所定的。人權的存在、人的尊嚴與價值卻是神親自賜予的,而神是一切權柄真正的原本,也是其它一切被賜下、被許可,甚至被任憑的權柄的總權柄,因為他要審判其余所有的權柄。所以「神權、人權、政權」這個順序,是照著聖經里面的政治思想,和聖經神學里面整個神的旨意來編排的。
壞的政權好過沒有政權
人的權柄是從神來的,所以當然神的權柄高過人權﹔政治的權柄應當是從人推選出來的,所以人權應當高過政權,這是從我們普遍的觀念想出來的。「是我選政府,當然我的權柄比政府更大。」這是在一個已經受過民主觀念洗禮的政治哲學中所提出來,而且是很自然會明白的話語。但是,我們不是從這一方面來看,我們是從神的道來看:人權是神早就定的,政權卻是犯罪以后才需要的。「政權是人犯罪以后才需要的。」這句話什么意思呢?我告訴你:如果人可以隨便侵犯人、人可以隨便殺死人、人可以隨便踐踏、侮辱別人的話,那么又有誰應當來控制這些不法之事?又有誰應當超越這些犯罪的人,來定這些犯罪者的罪呢?這樣,犯罪者隨時隨地誤用他的人權、隨時隨地超越他應當做的事情,去侵犯別的罪人的時候,這時就應當有超過所有平常人的一個機關,或者更高的一個權柄去處理、去約束、去審判那些犯罪的人,這就叫做「政權」。所以,政權是需要 -- 政權是犯罪以后才需要的。
你說:「罪人誤用人權犯罪,使這已經犯了罪的世界更敗壞,所以需要一個控制的力量、需要一個機關來處理、限制、約束和審判這些犯罪的人,罪人的審判者和法律的執行者本身也是罪人又怎么辦?」問題就在這里了,罪人設立法律去控制、約束罪人,這樣可以嗎?這是神原先的旨意嗎?我告訴你不是的!這不是神原先的旨意﹔所以我說是神的許可。你說:「我是罪人,你也是罪人,你還要管我?不必!」上帝說:「必!」所以呢,改教家,無論加爾文(Calvin,1509-1546)、無論慈運理(Zwingli Ulrich,1484-1531)、無論馬丁路德、布靈爾(Bullinger,Johann Heinrich,1504-1575)、伯撒(Beza,Theodore 1519-1605)等等,他們得到一個共識:「最壞的政府,比沒有政府還好。當你不滿意你的政府時,你以為明天這些政府官員全都自動辭職,情況就會好得多了!不!馬上就會有七、八倍的強盜起來,把整個社會搞得更亂,你懂了嗎?
需要政府嗎?需要!怎樣地需要?絕對地需要!為什么?因為絕對有罪的存在,所以絕對需要有處理罪的機關和權柄來控制罪。神許可犯罪的人受其它犯罪的人所管理。那么你說:「管理我的也是罪人,這些政府人員里面,也有很多黑暗的事情,那為什么還說:神許可政府存在呢?」這是聖經的另外一個很重要的課題,就是神「普遍恩惠」的運行。當一個人還沒有被選上以前可能是壞蛋,但當他被選上當了總統以后,良心發現,就好好地表演一下,暫時還好一點,等到作總統作久了以后,發現:「我不是像上帝嗎?」所以就開始便壞了,就是這樣。沒有掌權以前常常批判政府,以為自己更了不起,等到讓他真正組政府了,才知道這么難!他就開始謹慎處理,做一個樣子,表演怎么樣做好政府。等到慢慢地表演到累了,笑到皮都酸了,就拉起面孔心想:「我就是上帝!」就是這樣可怕!所以,一個人一生一世繼續不斷地作掌權者,就會變成假神、變成偶像。
「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毀滅。」(The total power wi1l produce total corruption.)這一句話是美國十九世紀一個國會議員提出來的。所以呢,西方民主從慘痛的經驗中學習到一件事情,就是不能讓一個人作總統做太久。作太久,就會爛掉了!蘇哈托剛開始當總統的時候很不錯,他那時連講話都不會、演講都不懂,所以每次都看著稿一個字、一個字地念﹔但他有一個好處,就是愿意起用聰明的人成為他的助手,把政權搞得好好的,讓印尼從相當落后的國家變成相當先進、富有的國家。就在他任內的最后几年,你可以看見,在雅加達建了差不多四百多座的摩天大樓,使雅加達能擠身于世界最大的現代化都市之一。你到雅加達看,最漂亮的大街有十二行的車道,比較起來,台北的仁愛路就算不得什么了!雅加達最繁榮的時候,凱悅酒店頂樓的「總統套房」一個晚上要六千美金。你們以為印度尼西亞是很落后的,唐崇榮是落后地區來的嗎?不是!雅加達是天堂、地獄共聚的地方。你看到有一些人在路邊找東西吃、有一些人住在人不能住的地方,但是,你也看到有一些人揮金如土。你在雅加達,可以看到几條最漂亮的街道,使紐約黯然失色,紐約大多是老房子!
全東南亞最漂亮的大街不是在新加坡,不是在馬尼拉,而是在雅加達。但是這一個總統作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之后,就從內心產生一句像尼布甲尼撒王一樣的話,他站在城牆的最高處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么?」(但四:30)他就像希律王講話的時候一樣,他心里想:「如果有神,大概也就是像我這樣吧!」上帝說:「希律,你說什么?你以神的身份講話,好!我要對付你很簡單,只要用一條虫就夠了。」(徒十二:2l-23)。「神被虫咬死了!」這是最大的諷刺你懂嗎?在此你就看見「神權、人權、政權」的奧妙。不但「神」會被虫咬死,「王」也會變成「牛」 ,你知道嗎?你說:「哪里啊?」尼布甲尼撒講了那一句話以后(但四:30),上帝干預他的政權,他就變成像牛那樣吃草,好几年之后才恢復過來(但四:31-33)。
罪人用他的自由越權去侵犯別人的人權時,神就許可政權的存在,所以政府的存在是必須要有的。「如果還沒有更好的政府,現有最壞的政府,還是比沒有政府更好。」這是改教家、偉大的神學家加爾文、馬丁路德等人早就看出來的,因為人性太敗壞了需要約束,約束需要有法律,所以呢,神許可把權柄交給政權來作為他的用人﹔神許可人制訂一些法律成為他公義的影子,這樣政府的存在、政權的存在就是很重要的。基督徒應當有政治意識、有政治覺悟、有政治責任感、應當有政治參與,但是,你沒有權柄用你的政治偏見或政治主觀的見解,把整個教會拉去跟你同走一條路。今年在高雄很多人對我說:「這一次許多家庭大吵特吵,只因為太太要選宋楚瑜、丈夫要選阿扁,所以兩個人吵來吵去,結果兩個都扁了。」每個基督徒都是一個人,作丈夫的不可以強迫你的妻子跟你的政見相同,作妻子的也不可逼丈夫一定要跟你同選一個人,因為每一個基督徒都應當有政治立場、政治意識、政治覺悟、政治責任感、政治參與。你是有人權的,對國家、對自己都該盡當盡的責任。那么你說要選誰呢?我們私下有機會再談更秘密的事情,我不會告訴你應該選誰,我也不會選誰,因為我在印度尼西亞!我沒有權選台灣的總統,但是我有責任告訴你要照著聖經的原則,懂得選哪一種人。你說:「這種人還沒有出來!如果這種人出來,我可能會選他,比如說唐崇榮」。」你不必拍手,你旁邊的人一定恨死你了!因為他已經決定了要選哪一個了,一定不是唐崇榮」的。如果你說:「這種人出來就好了,就可惜我們的候選人中間沒有一個是基督徒,聽說其中有一個十三歲受了洗,后來十六歲就忘記了。」你要選哪一個?政權是神許可的,不是原有的,而神把權柄給政權的時候,是為了要控制犯罪的人,阻止他們越權蹂躪人性的尊嚴。
你知道今天美國民間的槍枝有多少嗎?我告訴你:到上個禮拜為止的估計,美國流行在民間的槍枝,有兩億三千七百四十萬枝。美國人口多少?也就是兩億多。所以已經差不多百分之九十六的人都有手槍了,與人口數目相等。你看,為什么呢?這証明了世人在罪惡中間,而每一個人都在威脅里面。「你有手槍,那我手無寸鐵的怎么辦呢?為了我自己的安全,我也預備一只手槍,平常我不用它。」但是不小心被孩子拿去亂開怎么辦!這是常常發生的事情。
我們不能不承認人人都犯了罪,在罪惡的世界中間,你的生命可能不能長存,生命也沒有保障,所以我們一定要用一些的工具,來加強保衛自己的能力。這樣呢,美國就開了一個最不好的例子,就是讓民間自由擁有武器。凡是民間自由擁有武器的地方,那些犯罪的行為不是減少而是加添,這是不能否認的一件事實。所以呢,美國的犯罪率比印度尼西亞多了好几倍。再者,如果兩億三千七百四十萬枝槍里面,其中只要有百分之一的人神經錯亂,就等于兩百三十七萬四千枝的槍枝,可以隨便亂射子彈在美國的領土上。你說可怕吧!你說:「台灣不安全,要到美國!」我告訴你到美國更不安全。我的一個會友,他的孩子在德州(Texas)讀書,就被他的朋友開槍射中他右手的膀臂和胸口之間,現在一生一世右手癱瘓不能寫字、不能握手,變成了一個半殘廢的人。望子成龍,把他送到美國去留學,結果卻變成一個殘障的人,這是美國。所以需要政權嗎?需要!絕對需要!為什么呢?因為應當有約制、約束、限制、管制,也有必要刑罰那些犯罪的人。
最后,我們在這一堂要做一個結論。政權如果是必須、而且是絕對必須要存在的,那么政權存在的終極目的是什么?政權存在的終極目的是護衛人性的尊嚴﹔政權存在的終極目的是保護國民的安全﹔政權存在的終極目的是提高人類的幸福﹔政府存在的終極目的是可以把法律運行在人的社會中間,使人與人可以達到真正的彼此尊重,而不彼此傷害的地步。但是這整個加起來是消極的。人因為有法律而不傷害別人,是因為怕上法庭、進監牢而變成安份守法的公民,這還不能推行那積極性的社會的作為,這還不能表達積極性的人性尊嚴的彼此尊重那個更向前進、更樂觀的方面。所以呢,有了法律還是不夠,有了政權還是不夠。我們作基督徒的就要對世人說:「你更需要認識在政府上面的政府,在律法上面的律法,在寶座上面的寶座。」這樣神權在人間,才能夠把人類提升到最高、最幸福的境界。我們今天先談到這里。
人權的誤用
在下一講,我談到「沒有權柄不是出于上帝的」(羅十三:1)的時候,你要注意:真正合法的政權只有一個,就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耶穌基督﹔因為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這「政權」是單數的。真正的政權應當擔在耶穌基督的肩上,只有耶穌基督一個人,是唯一合法的,在神永恆旨意中間的掌權者。那么其它的呢?那不是神的計划、不是神的旨意,而是神許可的。既然許可,而神就給他們某些權柄,而他們本身卻是最后要被神審判的﹔既然任憑,就是神暫時給他們一些權柄。這樣,每一個政權就不是絕對的。那你說:「為什么神要這樣許可呢?為什么神要在世界上許可政權存在呢?」讓我們回到先前所思想的:人權的濫用、誤用的后果是什么?當亞當聽夏娃的話的時候,美其名是「愛老婆」,但是追根究底,其實他是間接地侮辱上帝。你說:「愛老婆的人怎么可能侮辱上帝呢?」可能!因為你不但愛老婆,而且怕老婆,這就是世界災禍的開始。夏娃把這個果子給亞當吃,亞當吃了,罪就這樣進到世界來。所以亞當在接受夏娃給他食物的時候,他的解釋就是:「夏娃的盛情難卻,她動機不錯嘛!她吃了一口覺得好吃,再分給我,我作丈夫的體貼她的好意,就咬它一口!」后來,聽說夏娃先把那一口吞下去了,亞當后吃,吞到一半的時候,聽到上帝叫他,就鯁在喉頭這里,就變成了喉結,所以這個喉結又叫作 Adam's Apple。聽說喉結是這樣來的!我也不知道這種說法是從哪里來的?
亞當聽夏娃的話有什么錯呢?愛妻子沒有錯,對不對?愛妻子無可厚非,但是當你最親愛的人跟神的命令發生沖突的時候,你就不能說「我愛妻子!」就解決了,因為這里面是一個選擇的問題了。上帝說:「不可吃!」夏娃說:「吃吧!」「不可吃!」這是何等威嚴的話﹔「吃吧!」又何等的體貼。英雄難過美人關,體貼溫柔的聲音多么動聽,所以你就回應了。當你回應這個不當接受的恩、不當接受的盛意、不當接受的愛的時候,你有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在無形之中抗拒了神的命令和神的道?這是一件很重要的靈性問題。許多時候,當我們接受那些善意提供給我們的一切恩惠時,無形之中就等于我們同時抗拒了神的命令和神的道。所以一方面,我們接受親愛的人給我們的恩惠﹔另外一方面,我們卻已經離棄了神的總原則。就這樣,上帝說:「亞當,你在哪里?」「我在老婆身邊嘛!」「你應當在我身邊,讓我給你智慧,然后去照顧你的太太,讓她在你身邊,不是你先跑到她身邊而忘記到我身邊。」所以,上帝是嫉妒的上帝,你旁邊的人是誰你要注意!
參孫睡在大利拉的大腿上,就使他一生成為最不成功的士師。你注意士師記里面,所有其它的士師都曾經被記上一句評語,如:「某某士師在世,以色列太平多少年。」唯有參孫,這世界上最大力氣、最偉大的士師,竟沒有資格聽到上帝給他任何一句好評。你注意到了嗎?因為他不在神旁邊,他在大利拉的大腿旁邊。那么,既然你作爸爸的可以抵擋上帝,作兒子的就變本加厲了。所以抵擋神、不順服神的結果,就造成神權在人權中間沒有地位。你注意聽這些話:當神權在人權中間沒有地位,人權無意之中因為順服人意而超越神的權柄,當人權超越神權的時候,那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就變成敗壞的關系。你如果因為順服妻子而抵擋神,你的兒子就會說:「你既然可以抵擋神,我就可以殺弟弟了。」因為,人權之中已經沒有神權的管制,人權之中已經沒有那超然的神權。
印尼這几年爭斗的情形就是為兩件事:第一、經濟優越權﹔第二、法律優越權。很多人說:「印度尼西亞亂啦!」你是從現象看,而我是從架構看:現在印度尼西亞要處理的問題就是「到底應當為了經濟的蓬勃發展,犧牲法律應當有的權柄﹔或者要堅持法律的正義,然后把這些貪官污吏全部繩之以法?」這是法律優越權和經濟優越權之間的選擇。
我兩個月前在印度尼西亞講一篇道,其中提出几句嚇死人的話。我說:「印度尼西亞的道德要再重整起來,只有兩個可能:第一、把那些殺人的將軍全都繩之以法、或者全都槍斃掉。第二、那些貪污、侵吞百姓錢財,使全民進入痛苦的那些貪官污吏、和那些華人當中經常賄路的商人,全部都抓進監牢,印度尼西亞這個國家才有前途。」你們常常看見「排華」的新聞,就替中國人講話,中國人在多少國家里面勾結那些貪官污吏,做了許多違背百姓利益的事,你們知道嗎?我不因為自己是華人,就替華人講話。人不可以替什么人講話,只可以替真理講話,阿們?印度尼西亞如果要有前途、印度尼西亞的道德如果要改善、如果要有未來的新氣象,只有把這些將軍革職,把他們繩之以法,把那些貪官污吏和奸商通通抓進監牢,審判他們,定他們罪,否則印度尼西亞沒有前途。我講了這些話的一個半月以后,軍事強人韋蘭托就下台了,這表示神聽了我的禱告!但是,還有很多中國人沒有被抓去,表示神聽禱告聽一半。有一些很敗壞的商人,他們可以知法犯法而不被罰,可以用各樣的辦法,用錢收買貪官污吏,違背法律來敲詐百姓,把全國的財富歸在私人的戶頭,讓几千萬人在貧窮飢餓的邊緣,不能生也不能死。我告訴你,很多地方排華不是沒有理由的,很多中國人的富有,它的背后是罪惡。不要以為自己是中國人,就認為中國人做的就是對的。我們要站在真理的立場上講話,不然我就不是神的仆人,你也不是神的兒女。
該隱說:我弟弟獻的祭蒙上帝悅納。我獻的他不悅納,我這個大哥怎么作下去?我怎么有臉見人呢?所以我要把弟弟殺死!因為他比我弱、他比我小、他比我年輕,而我比他壯、比他大。所以,他就起來打他的弟弟,把他殺掉。他是用關公的大刀嗎?用劍嗎?我想不是,那時候可能這些東西還沒有發明出來。他憑著體力比他大就把他打死,他以為這樣就解決問題了,這是人權誤用的開始。他的爸爸可以管轄他的媽媽,因為媽媽體弱被爸爸欺負。「你管轄你的妻子,你的妻子戀慕你。」你可以這樣憑著你體力大隨便管轄人,我體力大所以我可以殺死人,罪就這樣變本加厲地臨到世界上了。這是人權的誤用﹔這是人性對人性侮辱的開始﹔這是人對人的尊嚴踐踏的開始﹔這是兄弟不像兄弟,沒有恩愛的開始﹔這是人間第一次世界大戰。就在那一次大戰里面,人口少了四分之一,本來有亞當、夏娃、該隱、亞伯,亞伯一死,四個剩下三個,對不對呢?
當被殺的人沒有人權的時候,也就是殺人的人誤用人權的時候。「我有權柄、我用我的辦法、我照我的策略把你殺掉,這是我的自由。」人權、自由、法治,這些東西就都產生在里面了。而神就說:「該隱,你的兄弟在哪里?」我很有興趣了解,神這樣問的用意在哪里?亞當吃的時候,上帝豈是說:「唉!你在做什么?你在吃什么?」上帝不是這樣問,上帝問亞當:「你在哪里?」當該隱殺死亞伯之后,神沒有說:「唉!你不愛弟弟嗎?你怎么可以殺死他呢?」他乃是問:「你的兄弟在哪里?」這兩句話都有一個基本的前提,就是:人的位份是神所尊重的,人的位份是神所關注的。人墮落的時候,不是從他的行為去定他的罪﹔人墮落的時候,不是因為他失去了某一種道德而變成墮落﹔人墮落的時候,是因為他先不看重自己的位份,所以就墮落了。這樣,墮落的事情、人的犯罪,是以「位份」去定奪的。「人啊,你在哪里?」「亞當,你在哪里?」「該隱,你的兄弟在哪里?」他們的位份已經失去了,已經離開了原先上帝所定的,這是聖經的總原則。所以,上帝批判天使犯罪的時候,用了一句話:「不守本位的天使。」(猶6)不守本位的天使叫做「墮落」、不守本位的天使叫做「犯罪」。這樣,罪就不是一個行為的問題而已,罪就不是一個違背法律的行為而已﹔罪就是:先輕看、先侮辱、先踐踏、先挪移神所為你定那原有的方位和原有的位份。罪就這樣子定了。
今天我們談人權、談人與人的關系、談民主的時候,我們要先肯定人應該有的地位在哪里?我們應當把人放在哪一個特殊的身份上面?那我們才能尊重人權,否則的話我們不能尊重人權。現在既成的事實就是權柄被誤用到殺人的地步,就是人的尊嚴竟然可以輕易地被別人隨意玩弄,該隱已經把他兄弟殺死了,連他殺兄弟的當時,神也沒有出面幫助他的弟弟。我們常常在苦難來到的時候,會問這個問題:「上帝啊!當人受苦的時候,你在哪里?那時候你在睡覺嗎?」當我的愛人被人強奸的那個時刻,為什么你不幫助?你讓她變成一個痛苦萬分的女子,你讓我不能娶到處女,上帝啊,你在哪里?」當這些慘無人道的事情,當這些人被強奸、搶劫、侮辱、殺害,當人受到蹂躪、踐踏的時刻,神在哪里?神為什么要等人權被剝奪了以后才來追討呢?神為什么不在該隱剛要下手殺死弟弟的當時,差遣天使來阻擋他、差遣天使來護衛亞伯呢?這是我們不能明白的,但是我們可以得到結論:神許可人誤用自由,神許可人濫用天然的權力、濫用人權。然后呢?這些被許可的一定要向上帝交帳,因為神權在人權之上。
我把「神權」放在「人權」之前,把「人權」放在「政權」之前。你說:「政權在現象界是一個遠遠大過人的權柄,為什么你卻把它放在最后呢?」我告訴你:一定要放在最后,因為政府的存在不是原先神所定的。人權的存在、人的尊嚴與價值卻是神親自賜予的,而神是一切權柄真正的原本,也是其它一切被賜下、被許可,甚至被任憑的權柄的總權柄,因為他要審判其余所有的權柄。所以「神權、人權、政權」這個順序,是照著聖經里面的政治思想,和聖經神學里面整個神的旨意來編排的。
壞的政權好過沒有政權
人的權柄是從神來的,所以當然神的權柄高過人權﹔政治的權柄應當是從人推選出來的,所以人權應當高過政權,這是從我們普遍的觀念想出來的。「是我選政府,當然我的權柄比政府更大。」這是在一個已經受過民主觀念洗禮的政治哲學中所提出來,而且是很自然會明白的話語。但是,我們不是從這一方面來看,我們是從神的道來看:人權是神早就定的,政權卻是犯罪以后才需要的。「政權是人犯罪以后才需要的。」這句話什么意思呢?我告訴你:如果人可以隨便侵犯人、人可以隨便殺死人、人可以隨便踐踏、侮辱別人的話,那么又有誰應當來控制這些不法之事?又有誰應當超越這些犯罪的人,來定這些犯罪者的罪呢?這樣,犯罪者隨時隨地誤用他的人權、隨時隨地超越他應當做的事情,去侵犯別的罪人的時候,這時就應當有超過所有平常人的一個機關,或者更高的一個權柄去處理、去約束、去審判那些犯罪的人,這就叫做「政權」。所以,政權是需要 -- 政權是犯罪以后才需要的。
你說:「罪人誤用人權犯罪,使這已經犯了罪的世界更敗壞,所以需要一個控制的力量、需要一個機關來處理、限制、約束和審判這些犯罪的人,罪人的審判者和法律的執行者本身也是罪人又怎么辦?」問題就在這里了,罪人設立法律去控制、約束罪人,這樣可以嗎?這是神原先的旨意嗎?我告訴你不是的!這不是神原先的旨意﹔所以我說是神的許可。你說:「我是罪人,你也是罪人,你還要管我?不必!」上帝說:「必!」所以呢,改教家,無論加爾文(Calvin,1509-1546)、無論慈運理(Zwingli Ulrich,1484-1531)、無論馬丁路德、布靈爾(Bullinger,Johann Heinrich,1504-1575)、伯撒(Beza,Theodore 1519-1605)等等,他們得到一個共識:「最壞的政府,比沒有政府還好。當你不滿意你的政府時,你以為明天這些政府官員全都自動辭職,情況就會好得多了!不!馬上就會有七、八倍的強盜起來,把整個社會搞得更亂,你懂了嗎?
需要政府嗎?需要!怎樣地需要?絕對地需要!為什么?因為絕對有罪的存在,所以絕對需要有處理罪的機關和權柄來控制罪。神許可犯罪的人受其它犯罪的人所管理。那么你說:「管理我的也是罪人,這些政府人員里面,也有很多黑暗的事情,那為什么還說:神許可政府存在呢?」這是聖經的另外一個很重要的課題,就是神「普遍恩惠」的運行。當一個人還沒有被選上以前可能是壞蛋,但當他被選上當了總統以后,良心發現,就好好地表演一下,暫時還好一點,等到作總統作久了以后,發現:「我不是像上帝嗎?」所以就開始便壞了,就是這樣。沒有掌權以前常常批判政府,以為自己更了不起,等到讓他真正組政府了,才知道這么難!他就開始謹慎處理,做一個樣子,表演怎么樣做好政府。等到慢慢地表演到累了,笑到皮都酸了,就拉起面孔心想:「我就是上帝!」就是這樣可怕!所以,一個人一生一世繼續不斷地作掌權者,就會變成假神、變成偶像。
「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敗﹔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毀滅。」(The total power wi1l produce total corruption.)這一句話是美國十九世紀一個國會議員提出來的。所以呢,西方民主從慘痛的經驗中學習到一件事情,就是不能讓一個人作總統做太久。作太久,就會爛掉了!蘇哈托剛開始當總統的時候很不錯,他那時連講話都不會、演講都不懂,所以每次都看著稿一個字、一個字地念﹔但他有一個好處,就是愿意起用聰明的人成為他的助手,把政權搞得好好的,讓印尼從相當落后的國家變成相當先進、富有的國家。就在他任內的最后几年,你可以看見,在雅加達建了差不多四百多座的摩天大樓,使雅加達能擠身于世界最大的現代化都市之一。你到雅加達看,最漂亮的大街有十二行的車道,比較起來,台北的仁愛路就算不得什么了!雅加達最繁榮的時候,凱悅酒店頂樓的「總統套房」一個晚上要六千美金。你們以為印度尼西亞是很落后的,唐崇榮是落后地區來的嗎?不是!雅加達是天堂、地獄共聚的地方。你看到有一些人在路邊找東西吃、有一些人住在人不能住的地方,但是,你也看到有一些人揮金如土。你在雅加達,可以看到几條最漂亮的街道,使紐約黯然失色,紐約大多是老房子!
全東南亞最漂亮的大街不是在新加坡,不是在馬尼拉,而是在雅加達。但是這一個總統作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之后,就從內心產生一句像尼布甲尼撒王一樣的話,他站在城牆的最高處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么?」(但四:30)他就像希律王講話的時候一樣,他心里想:「如果有神,大概也就是像我這樣吧!」上帝說:「希律,你說什么?你以神的身份講話,好!我要對付你很簡單,只要用一條虫就夠了。」(徒十二:2l-23)。「神被虫咬死了!」這是最大的諷刺你懂嗎?在此你就看見「神權、人權、政權」的奧妙。不但「神」會被虫咬死,「王」也會變成「牛」 ,你知道嗎?你說:「哪里啊?」尼布甲尼撒講了那一句話以后(但四:30),上帝干預他的政權,他就變成像牛那樣吃草,好几年之后才恢復過來(但四:31-33)。
罪人用他的自由越權去侵犯別人的人權時,神就許可政權的存在,所以政府的存在是必須要有的。「如果還沒有更好的政府,現有最壞的政府,還是比沒有政府更好。」這是改教家、偉大的神學家加爾文、馬丁路德等人早就看出來的,因為人性太敗壞了需要約束,約束需要有法律,所以呢,神許可把權柄交給政權來作為他的用人﹔神許可人制訂一些法律成為他公義的影子,這樣政府的存在、政權的存在就是很重要的。基督徒應當有政治意識、有政治覺悟、有政治責任感、應當有政治參與,但是,你沒有權柄用你的政治偏見或政治主觀的見解,把整個教會拉去跟你同走一條路。今年在高雄很多人對我說:「這一次許多家庭大吵特吵,只因為太太要選宋楚瑜、丈夫要選阿扁,所以兩個人吵來吵去,結果兩個都扁了。」每個基督徒都是一個人,作丈夫的不可以強迫你的妻子跟你的政見相同,作妻子的也不可逼丈夫一定要跟你同選一個人,因為每一個基督徒都應當有政治立場、政治意識、政治覺悟、政治責任感、政治參與。你是有人權的,對國家、對自己都該盡當盡的責任。那么你說要選誰呢?我們私下有機會再談更秘密的事情,我不會告訴你應該選誰,我也不會選誰,因為我在印度尼西亞!我沒有權選台灣的總統,但是我有責任告訴你要照著聖經的原則,懂得選哪一種人。你說:「這種人還沒有出來!如果這種人出來,我可能會選他,比如說唐崇榮」。」你不必拍手,你旁邊的人一定恨死你了!因為他已經決定了要選哪一個了,一定不是唐崇榮」的。如果你說:「這種人出來就好了,就可惜我們的候選人中間沒有一個是基督徒,聽說其中有一個十三歲受了洗,后來十六歲就忘記了。」你要選哪一個?政權是神許可的,不是原有的,而神把權柄給政權的時候,是為了要控制犯罪的人,阻止他們越權蹂躪人性的尊嚴。
你知道今天美國民間的槍枝有多少嗎?我告訴你:到上個禮拜為止的估計,美國流行在民間的槍枝,有兩億三千七百四十萬枝。美國人口多少?也就是兩億多。所以已經差不多百分之九十六的人都有手槍了,與人口數目相等。你看,為什么呢?這証明了世人在罪惡中間,而每一個人都在威脅里面。「你有手槍,那我手無寸鐵的怎么辦呢?為了我自己的安全,我也預備一只手槍,平常我不用它。」但是不小心被孩子拿去亂開怎么辦!這是常常發生的事情。
我們不能不承認人人都犯了罪,在罪惡的世界中間,你的生命可能不能長存,生命也沒有保障,所以我們一定要用一些的工具,來加強保衛自己的能力。這樣呢,美國就開了一個最不好的例子,就是讓民間自由擁有武器。凡是民間自由擁有武器的地方,那些犯罪的行為不是減少而是加添,這是不能否認的一件事實。所以呢,美國的犯罪率比印度尼西亞多了好几倍。再者,如果兩億三千七百四十萬枝槍里面,其中只要有百分之一的人神經錯亂,就等于兩百三十七萬四千枝的槍枝,可以隨便亂射子彈在美國的領土上。你說可怕吧!你說:「台灣不安全,要到美國!」我告訴你到美國更不安全。我的一個會友,他的孩子在德州(Texas)讀書,就被他的朋友開槍射中他右手的膀臂和胸口之間,現在一生一世右手癱瘓不能寫字、不能握手,變成了一個半殘廢的人。望子成龍,把他送到美國去留學,結果卻變成一個殘障的人,這是美國。所以需要政權嗎?需要!絕對需要!為什么呢?因為應當有約制、約束、限制、管制,也有必要刑罰那些犯罪的人。
最后,我們在這一堂要做一個結論。政權如果是必須、而且是絕對必須要存在的,那么政權存在的終極目的是什么?政權存在的終極目的是護衛人性的尊嚴﹔政權存在的終極目的是保護國民的安全﹔政權存在的終極目的是提高人類的幸福﹔政府存在的終極目的是可以把法律運行在人的社會中間,使人與人可以達到真正的彼此尊重,而不彼此傷害的地步。但是這整個加起來是消極的。人因為有法律而不傷害別人,是因為怕上法庭、進監牢而變成安份守法的公民,這還不能推行那積極性的社會的作為,這還不能表達積極性的人性尊嚴的彼此尊重那個更向前進、更樂觀的方面。所以呢,有了法律還是不夠,有了政權還是不夠。我們作基督徒的就要對世人說:「你更需要認識在政府上面的政府,在律法上面的律法,在寶座上面的寶座。」這樣神權在人間,才能夠把人類提升到最高、最幸福的境界。我們今天先談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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