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整理 賓路易師母 人的墮落

人的墮落─屬肉體、魂、鬼魔

賓路易師母






  因為人類墮落了。經過一段時間後,其光景正如主所說的,「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墮落明顯地是從魂的心思部份開始的,因為聖經上說,夏娃看見「那棵樹……能使人有智慧」,(創三6)蛇不是對瓦器或外面的人施計,因為身體是完全伏在聖靈的管理下;牠乃是直接向人的心思及悟性施計,是基於人本能的慾望,為要在另一個境界中增進知識和能力。蛇說「你們便能像神」,而不是說「你們將要像獸」──如神創造的獸一般!這試探屬於知識方面,而這知識是神準備在適當的時候給他們的,但是女人走在神預定的時間之前,並且越超過了神的旨意。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一章19節所說的,顯然與墮落的光景有關。因為使徒所傳「十字架的道理」成了神的大能,為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既然罪是藉著知識的管道進入,那麼,十字架的救恩也是藉著接受傳講「釘十字架的基督」之信息來除滅墮落的「智慧」,但對智慧人而言接受這信息卻是「愚拙的」。(林前一18-25)如是,神在祂的智慧裏,提供了拯救的道路,也解決了墮落的根源!所以保羅寫道:「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因為這世界的智慧,在神看是愚拙。」(林前三18、19)

  再者,夏娃的失敗正因她落在撒但墮落的試探中,因牠曾說:「我要與至上者同等」。(賽十四13、14)那試探人的知道如誘惑夏娃,牠向她提出一些超過她所擁有的東西。她雖受到塵土所造之軀的限制,但是卻可藉著靈魂體中較高層次的魂喜愛知識及增長。

  數年後,我們便可完全看到墮落的結果;從人類的歷史記載,我們知道人類走下坡是何等迅速。因為亞當從伊甸園裏善惡知識樹中所得的「智慧」在達到頂峰後,便完全陷入「肉體」的光景,所以三部構造之天然部份中動物性的性情佔了上風。然後,神從天上察看墮落的人類,便說:「人既屬乎血氣(肉體),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創六3)所以,不只「死就作了王」,轄制了亞當墮落的族類,凡是按首先的亞當形像出生的人,也成了「土造、屬土的」了。他是被肉體所轄制而非靈。魂就是「自己」的人格,(參路九23)它是肉體和屬地生命的奴僕,而非靈的侍女。

  因此,一個未重生者的光景是:                           
  他的靈與神分離墮落,並且與神的生命隔絕(弗四18),「沒有神」、與基督無關,(弗二12)無法與祂交通。

  魂(知識、心思、意志、自覺)可能管理身體。 
  體的慾望及嗜好可能奴役並轄制著魂。當人的靈向神而「死」時,人就在黑暗中,變成全然停在心思及身體的活動中。有些例外,一個未重生者的靈,其能力也可能大到足以在黑暗中控制及身體。而這人可能就被認為比別人更「屬靈」,意思就是他比別人擁有更多的「靈」;其實這種人主要是屬魂或屬肉體的。這些人若在神的聖靈以外尋求靈界的來往,他就成了「靈媒」,能夠運用「邪術能力」,例如千里眼等等。這能力是藉著撒但的方式而有的,因為除非人的靈被重生並有神的聖靈住在其中,否則這些情形都是照著撒但墮落的靈,並且是被空中掌權的首領所轄制,亦即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弗二2-3)

  所以我們看見人墮落的靈──在墮落中與神隔絕──陷入所謂「魂」的器皿中,並且「魂」再度陷入屬肉體的身體中,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肉體的能力」下。所以未重生者的「魂」有時表現在心思方面,有時在感覺方面,而通常是兩者均有,他們無疑地是在這兩種能力的控制下。這就是猶大在猶大書第19節所說的:「這就是那引人結黨,被魂所轄制(中文: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潘伯.法斯特(Fausset) 對這節有很清楚的註腳,他寫道,在人的三重結構中,按神所安排的,應該是「靈」居首位,且掌管軀體與靈之間的魂;但在屬血氣的人身上,靈則落到屈居於動物性魂之下。這魂是屬地的,並以屬地的事務為其目標。「屬肉體」的人有時陷得更深,那就是由更低層次的肉體居首掌管了。

  屬肉體的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做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做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林前三1)
  讓我們再重述一遍,「魂」是自覺的所在在(人格、意思、心思),是位於靈──神覺的所在,及體──感覺的所在或外界感覺之間。高樂說,「魂」自靈(較高部份)或動物性 (較低部份)取得活力或被賦予能力。在拉丁文中,「魂」這個字是「anima」──身體行動的本源。
  在重生的人身上,他們的靈被再生,或藉著聖靈與生命的交通,其墮落的靈復甦而得以活過來──他的「魂」是被下層之動物性生命 (animal-life)或上層的屬靈生命(spirit-life)管理。因此,基督徒按聖經的說法可清楚地分為三類【註一】:
  一、屬靈的人──他被內住神的聖靈管理,並藉聖靈使更新的靈得以剛強。
  二、屬魂的人──被魂所管理,就是藉知識及情緒而活。
  三、屬肉體的人──被肉體控制,生活在肉體習慣或慾望中,也就是伏在「肉體的權勢」下。

  屬肉體的光景                                                            
  哥林多前書第三章1節所用的不是psuche──魂,而是sarkikos──屬肉體的,也就是羅馬書第八章7節:「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中肉體(sars)這個字的形容詞。它並不是說「魂──psuche」或屬魂的生命與神為仇,而是指屬肉體的心思。事實上,即指屬血氣或「屬魂的人」不能接受或領會聖靈的事,(林前二14)而不只是說因為他是屬魂的人才與神為仇!
  「並且屬肉體的人(natural man;希臘文是「屬魂的人」)不能領受,所以我不能對你們說神深奧的事,如同我向那些屬靈的人所說的,但我不得不向你們屬肉體的人說話。」 (法斯特)事實上,保羅是向真正重生的哥林多人說話,並且是「在基督裏的」。但他們是如此地被肉體所控制,所以他只能說他們仍舊是「屬肉體的」,因為他們中間仍有嫉妒、紛爭等事顯明出來。而在他寫給加拉太人的信上說:「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加五19-21)任何這類的行為顯在信徒身上,就是某種程度的「屬肉體──sarkikos」,屬肉體的生命透過魂的出口或人格,顯出嫉妒爭競等事。這樣的人不只是一個「屬魂的人」──僅僅屬血氣,更是一個「隨從肉體」的人。顯然他們的靈可能曾被更新及復甦過來,但仍是「在肉體中」行事,這是不能討神歡喜的。
  使徒描述這些哥林多信徒是屬肉體、血氣,仍是「在基督裏的嬰孩」,這顯然表明那些「在基督裏的嬰孩」都是在肉體控制下──或「在肉體中」,仍在屬靈生命的初階。他們是真的「在基督裏」重生──即藉祂的生命得復甦,並藉著祂的靈在祂裏面。正如約翰福音第三章16節所說的:「叫一切信入(希臘文)他的人得著永生」,但這「在基督裏的嬰孩」因著信心而與祂的生命相連結,卻尚未領會十字架的隔絕,就是藉著受浸使他們進入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並藉祂的生而得以活過來。
  從使徒責備哥林多人為「嬰孩」的話可以看出,「嬰孩」的階段不應當太長。(參來五11-14)靈的重生是來自神生命之聖靈的吹氣。因著十字架上神兒子的獻祭及人單純的信心,便應該能很快地明白所謂的罪人與救主同死的事實。(羅六1-13)這給那些隨從「肉體」生活的人帶來了拯救,而這真理顯然是哥林多的基督徒所未曾知道的。
  屬肉體基督徒的標記──在基督裏為嬰孩──使徒描述得非常清楚,藉這些標記,現在每位信徒可以省察:自己是否「還是為肉體的」?這點可讓我們再來思想下面的問題。

  屬魂的                                                                      
  「然而屬『魂(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
  基督徒到達認識十字架的階段時,就不再「隨從肉體」行事。這時他們自認是「屬靈的」信徒,被神的聖靈完全更新及引領。但是,正如慕安得烈所說的,他們是來到最重要功課的關口──就是「魂藉著它心思和意志的能力,過度不正常活動──這是個『最大的危險』,也是『教會和個人』所該畏懼的。」(慕安得烈──「基督的靈」)
  那已在靈裏活過來的信徒是被聖靈所生,並且神的聖靈住在他的靈裏。他已從十字架的啟示明白勝過隨從肉體生活的方法。現在他是行走在生命的新樣中,且勝過了「肉體行為」的罪。但在此階段,有一個必須探討的問題就是關於「魂」──在他人格裏面,人自己的心思和情緒的活動該如何處置呢?那一種能力能給予人活力,使他脫離「肉體的行為」?他是被從上頭而來的靈的生命──從復活的主,即末後的亞當,賜生命的聖靈所供應及管理呢?或是被 從較低層面而來的生命──從首先的亞當,墮落的生命所供應及管理呢?
  我們早已指出一般錯誤的觀念,就是當聖徒知道了他已與基督向罪死了,不再習慣地「隨從肉體」,他就成了「屬靈人」,且是全然成聖了!但是從血氣、肉體或肉體的生命得釋放,並不意味他不再是「屬魂的」──或不再隨從天然生命行事。因為「向罪死」及「肉體」的同釘,只是神聖靈在蒙救贖人身上工作的一個階段。他可能不再是屬肉體的(sarkikos),但仍是在屬魂的(soulish)光景中,就是他活在魂的範圍中,而不是靈或神覺的境界中。
  要清楚地明白這一點,我們先來看看什麼是不再屬「肉體」或「隨肉體」生活,而是「屬魂的」基督徒之標誌。

  屬魂生命的樣式                                                    
  我們已經知道,魂包括心思、情感,它是人格的中心,是自覺的所在。信徒可能全然地從加拉太書第五章19-21節所記載「肉體的行為」中得釋放,但是他的心思及情緒仍然受到「魂」(pouche)或「動物性魂」(animalsoul )生命的驅使,即是,他們尚未更新及完全接受聖靈供應;這聖靈是藉重生之人的靈作工。屬魂的基督徒就是那些心思及情感仍然受到首先的亞當所掌管的人,而非接受基督所賜聖靈的治理。(參林前十五45)當聖徒隨從靈時,心思、感覺和情緒完全受靈的約束。同時,聖靈能住在他的靈裏,使他能「治死身體的(惡)行」,儘管他的心思和感覺仍舊是「屬魂的」。
  舉例來說,如果要論屬心思生活的問題,從雅各書我們就可以清楚地分辨屬靈和屬魂的,或肉體與智慧的不同。使徒寫道,那不是「從上頭」來的智慧,而是(1)屬地的;(2)屬肉體的(修訂本譯為「屬肉體」或「屬動物性」的──就是關於魂的);(3)屬鬼魔的,並且產生嫉妒及結黨,紛爭及派別。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就是從住在人靈裏神的聖靈而來的,其特徵是清潔、和平、溫良、柔順、憐憫及多結善果,並且有分於聖靈的性情,就是「沒有偏見」。(雅三17)純粹屬天的智慧是不含屬魂生命的成分──就是自覺、自己的意見、自己的眼光之所在──所以帶來的是和平而非紛爭和嫉妒。屬魂的智慧第三方面是「屬鬼魔的」,這點將在其他部份談論。
  從雅各書的亮光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見教會的光景及其形成分裂和「宗派」的原因。嫉妒和紛爭的「肉體工作」往往是教會信徒「結黨、紛爭」(加五19、20)的因素,而造成教會分裂不能合一的另一個原因,乃是屬魂的知識。我們看見屬魂的「智慧」是如此地操縱了屬靈的真理,因此很容易助長了鬼魔在跟隨基督的人當中製造分裂的工作。
潘伯指出,「心思不只是容易墮落,而且是一切恩賜中最危險的一種,除非它是在神聖引導下。」許多基督徒是如此依賴所抓住的屬天真理,但在明白屬靈的真理方面,聖經上指出,「屬魂的」人──包括「屬魂的」信徒也在內──是不能「領會」聖靈的事,因為只有屬靈的人才能參透。
  再者,出於屬魂的信仰和教訓常造成派別和分裂。他們可能真正愛那些「不同」意見的人,但是「不同的看法」無疑地將造成分裂,因為屬魔鬼的能力能夠作工在信徒屬魂的本質上。他們將因強調或誇大「真理看法」的不同,而忽略了合而為一的見證,甚至以「為神作見證」的名義,驅使信徒為他們所看見的「真理」來「爭戰」。這些信徒以為他們是為別人熱心,殊不知這種作法正如同法利賽人所使的「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一樣。(太二十三15)
  不但如此,基督徒屬魂的本質也強調了與別人在「真理看法」上的微小差異,即強調字句上「少許的薄荷、茴香及小茴香」,而卻丟棄了「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福音時代基督的律法,亦即信徒彼此相愛及靈裏合一,乃信徒增長而達到「真道上同歸於一」的條件。(弗四3、13)簡而言之,屬魂的生命是受到超自然邪惡勢力所影響,這是信仰分門別派之主要因素,甚至在真正屬神兒女之中也是如此。猶大寫道:「這就是那些引人結黨,被魂轄制的人……。」(猶19)美國版本為「自我孤立」,修訂本為「引人結黨的」。法斯特在他的註釋中寫道:「它包含比別人更聖潔,以智慧和特別的教義來與別人區別,並驕傲地標榜自己。」法斯特也把美國版本及修訂本中「屬血氣的」這個字翻譯為有「動物性魂」之意義。
  「自我孤立」和「比別人更聖潔」,一直是屬魂的標誌,因為主耶穌說:「人為人子恨惡你們,隔離(拒絕)你們,……你們就有福了。」(路六22)使徒保羅對於分別為聖的事回答如下:「各人仍要守住蒙召時的身分」,並且在那裏「與神同住」。神要親自將那些行在光明中與祂同在且成為世上之光的人,和那些住在黑暗裏的人「分別出來」。而那些選擇行在「黑暗」中的人,往往要將那些住在光明中的人趕出去,否則就是他自己也被帶進光明中。即使那些有聖靈的人,也可能「被魂所控制」。他們常常「自我孤立」及「引人結黨」,這證明他們是「屬魂的」,而不是「屬靈的」。
  屬魂生命的另一部份是情緒,是從身體的感覺產生的。基督徒可能被屬魂的感覺支配,而以為它都是「屬靈的」。潘伯說:「聖經心理學的知識認為,沒有任何神聖屬靈的影響能藉感覺進行。」但是許多教會的服事是藉著感覺來推動靈,甚至那些福音聚會也是如此。對於這一點潘伯的話真是一針見血。他說:「壯麗的建築、華麗禮服、優雅的儀式乃是為了眼目的欣賞;美好的氣味是為了味覺的享受;而令人銷魂的音樂是為了耳朵的享受。雖然這些能在極其美好的氣氛中影響一個人的良心,但只能達到魂,而我們的靈不能從中感覺到任何感動,除非它是從靈來的。」他指出,從神的觀點來看,人的次序是靈、魂、體,因為「神的感動是從靈開始,然後達到情感及心思,最後才抑制身體」。
  在此所陳明的事實是何等的嚴肅!為何教會裏會有許多有名無實的基督徒,這些人身上根本沒有基督徒真正生命的印記,其理由十分明顯。更可悲的是,這些敬拜者的靈常不自覺地呼求神;他們的靈在許多事上從未飽足過,因為他們只是以魂來參加聚會,而且是以魂生命心思的部份來領受屬魂心思所傳遞的真理字句。他們的感覺乃滿足於那美妙的音樂,以及安靜的氣氛,而並非真正以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神;但唯獨以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的人方能為祂所悅納。
  那麼這一切的感動都該貶損了嗎?當然不是。但是它們不能救人的「魂」!它們也許可以藉著讀經或講道的信息來帶領內在的人進入真理,而這些外面的事物對於稱義的工作也有它的價值和地位。
  但是,這樣做仍有極嚴重的危險!因為這些感動只能達到魂,並不能觸摸到靈而帶出重生的能力。那是些假的,會使人「徒有敬虔的外貌卻失去了敬虔的能力」,並且是把耶穌基督屬靈的信仰貶低到異教的哲學和崇拜。因此「宗教」徒只不過是「屬魂的人」。他們把神的兒子與穆罕默德與孔子擺在同等的地位上,而以屬地的眼光來看基督教,且把它當做「一種宗教」來討論,而已非屬早期五旬節時的教會,使人看見神的大能,且見證祂兒子之名是這失喪世界獨一的救主。
  再者,宣教工作求諸於感覺及魂的激動,那是極大多數已悔改的人無法站立得穩,以及福音大能逐漸消失的原因。除此以外,有許多工人由於過度的虛耗,而導致他「破產」的結果。有一段信息這樣說道:「屬魂或天然血氣的工作──在公開或私下以熱誠、感覺情緒及活力來傳講不是會造成精力的枯竭嗎?聖靈難道不能在緊張、身體的耗損及撕裂外使真理流露出來嗎?其實並不需要以『激動』來傳講神的真理,因為神藉著你的見證更甚於藉著你。當見證從你口中而出,進入人們的心思時,神要將祂的大能運行在你所傳講的話語中。如果我的推論正確,那麼似乎我們可以再作更多的工作,而更少感覺疲乏才對。」
  一個人可能天生就是一個「熱心」的魂,藉著火熱的魂來推動別人的感情,但是這些人的信心並不是建立在神的大能上,而只是立在他們所聽見的屬人的智慧和感動上。現在我們來看看慕安得烈所提到教會及個人最大的危機是「魂藉著心思和意思的能力作不正常活動」。老一輩的貴格會信徒稱之為「受造的活動」,就是以受造者的能力來服事神,而不是在靈裏尋求與所賜之聖靈合作,這聖靈是從復活之神兒子賜下的。
  我們發覺屬心思的人,他的靈並未得復甦;當他來處置靈魂的永生問題時,意志堅強的人會運用他意志及性格的優勢來支配別人的良心和生活!例如有些藉著允許抽煙的音樂會、音樂演奏、通俗性的演講等節目來吸引人,並帶領人歸向神。這些都是想以「魂」的工作來帶領人的人。這些人可能是重生的,但是卻「被魂所控制」。他們不認識住在裏面神聖靈能賜他們聖靈內住的能力,並使他們成為神拯救人們的使者。
  還有少部份的一些基督徒,他們認識住在自己裏面的聖靈,而其「屬魂」的程度也很多。這些人的信仰經歷是一種「魂與靈」的羼雜,除非在他們的自覺裏一直有感覺到神的同在,否則是無法滿足的。所以,雖然聖靈住在他們的裏面,但是卻常常落到屬魂的生活範疇中,因為他們不了解靈的生活,及運用人的靈與神合作。
  「魂」不只包括了心思和情感。從聖經中可以看出,魂是人格的所在,其中包括了情感憂喜等能力。經上說:「我的魂甚是憂傷!」 (太二十六38)「我的魂尊主為大!」(路一46)「我現在魂裏憂愁!」(約十二27)「你們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魂。」(路二十一16)「他的義魂(心)就天天傷痛」,(彼後二8)「引誘那不堅固的魂」。(彼後二14)由此可知,每個人的不同是在於魂的不同,正如形體的不同在於身體。魂的形態在其對喜、愛、憂傷、忍耐等的容量中。它可以充滿了從末後亞當聖靈生命而來的屬靈喜樂,也可能充滿的是從首先亞當劣等生命進入魂器皿之屬魂(或屬感覺)的快樂,因屬動物性魂生命會在魂的各種功能上表現出來。他可能依賴屬魂的快樂,並且活在自己感覺的範疇裏。這些是自覺的所在,並不是在靈裏;靈是神覺的所在。所以信徒一直是在感覺(sense-consciousness) 中尋求屬靈的經歷,而不是在純潔的神覺範疇中,也就是在重生之人的靈裏。
  從這點我們可看出來,邪靈如何能在屬魂生命的各方面中工作。
  屬鬼魔的
  「你們心裏若懷苦毒的嫉妒和紛爭,就不可自誇,也不可說謊話抵擋真道。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於不屬靈的天然(希臘文「身體的」),屬邪靈的。」(雅三14、15;威末斯本Weymouth)
  從修訂本聖經中,我們讀到「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感覺(情慾,即肉體的──希臘文字義為「屬魂的」)、屬鬼魔的(修訂本「為魔鬼的」)。這經文是我們已提過的,再列舉出來,為的是要使我們看出邪惡勢力與動物性魂生命(animalsoul-life )之關係。在這兒我們沒有牽涉到「肉體的行為」,而是提到人心思的部份──就是魂,經文顯示邪靈作工在人屬魂的部份,正如他們作在肉體的天性一般真確。
  看見真理如此率直地陳述著實令人驚訝,這也使我們明瞭,一切與知識的擁有或得著有關的嫉妒、爭競等種種情緒都是邪靈所鼓動,作工在屬魂的生命上,並正如法斯特所說的,它是出自於地獄。
  許多神的兒女對這一點的認識很有限。他們可能認識撒但對顯著之罪的運行,及一些明顯是「屬肉體的行為」,但對於撒但在今天高級文化中的工作卻一無所知。原因是他們不願對神話語中所提及,有關墮落和一切受造物完全陷入敗壞和死亡的光景中有所認識,甚至「人的心思」的想像(imagination )──即心智概念(mental conceptions)──在神看來「盡都是惡」,而這種徹底敗壞是因為受了古蛇的毒害,古蛇是藉著人尋求智慧的慾望而得以進入。
  在蒙救贖者更新的過程中,邪惡勢力為了自己的好處會不斷掀起墮落生命中各成份,無論是肉體或屬魂的活動。當聖徒成了「屬靈的」,與榮耀的主有更多真正靈的聯合時,就能脫離邪靈的權勢,並且得著認識邪靈與邪靈爭戰的裝備。但是他必須先清楚地認識,「墮落」是從相信撒但──即墮落的天使長的謊言而來;並且當撒但得逞以後,其進入墮落人類中的遺毒,散佈在人的每個部份。這使得撒但對人本體的三重結構都有其影響力。由此可歸納出以下幾點結論:
  一、墮落的靈向神是死的,它是向黑暗君王所統轄的屬地獄的靈界 開放。
  二、魂,包括心思、思想、意念及情感,是被首先亞當的生命所轄制,是墮落及敗壞的。
  三、身體及魂的每一部份也是向邪惡的權勢開放。
  所以,使徒約翰率直地說:「全世界都臥在那邪惡者手下。」(約壹五19)
  墮落的人不但需要被神兒子那賜人生命的血所救贖,他同時也需要真正地從黑暗的權勢被遷到神愛子的國度。並且全人的各部份,因著從罪的權勢及動物性魂生命得釋放,就得以從靈開始不斷地實際來更新。若起初的創造是何等「奇妙可畏」,那麼在再造的真理中,那完全陷入動物性魂及動物性肉體的本性,得以再次地回到靈的境界中,由靈治理魂及身體,這工作也是何等奇妙。這是唯有三位一體的神才能完成的,即父賜下子,子捨了祂的生命,並且由聖靈以耐心及愛心完成三位一體者的旨意。
  黑暗的君王對人們脫離被牠奴役的每一個步驟都倍加抵擋,這是顯而易見的;而我們必須清楚地知道,墮落的受造向牠的權勢開啟之各部份。以弗所書第二章2節明白地指出,未重生的人是完全在牠權下,使徒說「可怒之子」行「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即屬魂的生命),他們是完全受牠的統治。再者,當人的靈復甦而得生命時,他就脫離了罪的權勢和屬魂的生命,以及身體中向邪惡勢力開放的部份。舉例來說:
  在屬魂生命中,當邪靈用以執行其計劃時,屬魂的智慧就成了「屬鬼魔的」。比如仇敵可以興起心裏的偏見或事先蘊釀好的思想(是人所未察覺的)──在重要的時刻用來破壞神聖靈的工作。仇敵能藉聖徒的心思工作,雖然他的心和靈是歸向神的,這是今天神的教會最嚴重的事實。因著好人許多不同的「思想」,神的聖靈所受到的攔阻甚至遠超過那從不信者及敵對世界而來的反對。再者,在情緒魂生命的領域中,仇敵能大大地引發天然生命,往往使得神聖靈更深的工作被攔阻,且聽不見祂的聲音。
  在肉身中,仇敵除了肉體的工作和通常所稱的罪之外,還能作工在神經系統上,並且利用人體內與生俱來的動物磁力,以及許多其他向邪惡勢力開放的成分。而這些正是人類器皿的「組成」要素。信徒對自己複雜的本質,應該有一從神亮光而來的洞察,使他能認識自己,知道如何謙卑地倚靠復活主的保守去行動,以脫離那惡者──這種保護只能在他仰望耶穌的寶血,及絕對遵從聖經上的話,並使自己持守在一切的真理上才有效。這些真理必賜給他亮光,使他不致留地步受邪靈攻擊,或使仇敵在心思及身體上得逞。
  因為黑暗的權勢順著或模仿肉體的情況作工,無論在人的性情上或擾亂身體的官能、組織都使得極為巧妙(亦即可能在天然或身體範圍內攻擊,但它並非根源),牠們尋求身體及精神上的疾病做為遮掩,或使之成為牠們工作的「藉詞」。              
摘自:魂與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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