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好消息基督教會,高以諾牧師的分享哥林多前書 八、十兩章經文是許多人關切的議題:基督徒能不能吃拜過的東西?
保羅之所以提到這個議題,是因為哥林多當地市場的食物,許多都是先拜過後流入市場販賣的,所以那裡的基督徒所買的食物有很高機率是「拜過的」,因此保羅在此帶領他們對祭偶像之食物有正確的認識,並且也在之後第10章針對此議題作補充,以下整理保羅的教導:
1.可吃祭拜過食物的論述-
8:4論到喫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 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 神。
10:25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喫、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10:26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我們要認識,因為偶像不是神、不算什麼,而一切食物都是主所創造的,因此把主所造的食物拿去拜這些不算什麼的「假神」,並不會讓食物產生什麼變化與能力,它們就是造物主所造的,因此若在私下或者不曉得所吃的食物是否是拜過偶像的,我們都可以吃。
2.不可吃的情況-
a.參與祭祀偶像祭典後的吃喝:
「10:20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 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10:21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喫主的筵席、又喫鬼的筵席。」
祭祀祭典後的食物不吃,也告誡我們不去參與偶像祭典,因為我們只能與主同坐席
b.用餐時被告之有祭偶像之物:
「10:28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喫。」
如果在用餐時,有人說了「這是祭拜的食物」,我們就不吃,因為這些人可能有兩類:基督徒、外邦人;面對基督徒,他們可能心裡軟弱,沒有前面對於「偶像不是神」這樣的認識,因此我們吃了,他們就跌倒了;而面對外邦人,這無形中如同信仰上的「妥協」,因為我們沒有在當中將自己「分別出來」,因此我們選擇不吃,又或者我們食用沒有拜過的「備品」,在飲食中為主作見證!
從保羅的教導對現今的我們來看,我們能不吃是最好的,因為我們現在市面的食物並非如同當時哥林多的景況,我們所遇見的拜偶像之物,都是我們知道的,例如家人拜過後給我們吃、或者直接在廟會結束後的食物,這也提醒我們不要去參與民間信仰的平安宴、神明壽宴,因為參與的動作如同對外邦神的認同一樣;我的奶奶是乩童,小時候常會帶這樣的時給我們吃,當然她是出於對我們的愛,因此我們先向她表達謝意,但也表達我們的身份,感謝主在溝通後,奶奶每次買拜拜的東西前,都會先買一份一樣的,但是不去拜,之後再給我們吃;我們都身處在民間信仰為大家信仰的台灣,求主幫助我們有智慧與家人溝通,讓我們的身份在當中被「分別為聖」,透過飲食不使人跌倒,也為主做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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